www.dlkzzj.com 2019-05-30 04:46
抗震支吊架的设计依据?
依据GB 50981-2014
场地影响
3.2.1、3.2.2 建筑的场地类别,应该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厚度划分为四类,具体由岩土工程勘察单位进行工程勘察后确定。
抗震构造措施不同于抗震措施,二者的区别见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 50011-2010第2.1.10条和第2.1.11条。本规范对Ⅰ类场地,仅降低抗震构造措施,不降低抗震措施中的其他要求。对Ⅲ类、Ⅳ类场地仅提高抗震构造措施,不提高抗震措施中的其他要求。
历次大地震的经验表明、同样或相近的建筑,建造于Ⅰ类场地时震灾相对较轻,建造于Ⅲ类、Ⅳ类场地震害较重。Ⅱ类场地不用调整。
关于场地分类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 50011-2010第4.1.6条的规定。
地震影响
3.3.3 建筑设备支架(或连接件)的基本自震周期可按下式计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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